省粮食行业协会第五届、省粮食经济学会第七届发展会员实施办法

(2018年5月15日)

 

根据甘肃省粮食行业协会章程、甘肃省粮食经济学会章程对发展会员等有关问题的规定,制定本实施办法。

一、入会的对象与条件。

凡在甘肃省境内经注册登记从事粮食、油脂及粮油食品、饲料的贸易、加工、储藏等多种经济成份的企事业单位,承认“两会”章程,均可申请加入“两会”,成为会员;以个人身份要求入会的,也可吸收为个人会员。具体对象与条件是:

1.年经营量在20000吨以上的粮油贸易企业;

2.年储存量在10000吨以上的粮油仓储企业;

3.年加工销售量在3000吨以上的面粉加工企业、1000吨以上的油脂加工企业、2000吨以上的饲料加工企业;

4.与粮食经济有关的教育、科研单位或社会团体;

5.市、州粮食行业协会、粮食经济学会可作为团体会员参加;

6.在某一方面具有一定影响的小型粮油经营企业,可放宽条件申请参加;

7.经营量较大的粮食经纪人可作为个人会员参加;

8.粮食经济教学、研究人员,可作为个人会员参加。

二、入会的审批程序。

 凡要求参加“两会”或其中之一者,需由申请单位或个人提出书面申请,填写会员登记表(表式由“两会”秘书处提供),经“两会”秘书处审核,提请常务理事会讨论批准。在常务理事会闭会期间,委托会长办公会议审批。

两个机构、一个法定代表人的团体会员,作为两个单位参加,会费也按两个单位收取。

三、会员必须按章程要求履行会员的权利或义务,并享受“两会”提供的以下服务:

 1.免费提供“两会”会刊《甘肃粮食工作》;

 2.免费提供协会编发的《粮食行业信息》等粮油信息资料;

 3.优先在会刊上登来稿和介绍企业的材料;

 4.免费刊登企业产品及供求信息广告;

 5.优先参加“两会”组织的各种业务技术培训、学术研究、国内外考察活动;

 6.接受委托,为会员单位开展专题调研、项目可行性论证、商务调查、组织专题会议、举办展览会、新闻发布会等;

 7.为会员单位提供政策法律咨询和仲裁调解服务,维护其合法权益;

 8.保障“两会”章程所赋予会员各项权利的落实。

四、关于会费的收取。

 “两会”会员必须依照章程规定缴纳会费,具体办法是:

 1.行政理事单位的理事,其任务主要为企事业会员单位搞好服务工作,不缴纳会费,由省局统一给予适当补贴;

 2.企事业中的副会长单位每年缴纳会费10000元,每届四年缴纳会费40000元;

 3.企事业中的常务理事单位每年缴纳会费5000元,每届四年缴纳会费20000元;

 4.企事业单位中的理事单位每年缴纳会费2500元,每届缴纳会费10000元;

 5.企事业单位中的非理事单位每年缴纳会费1000元,每届缴纳会费4000元。

为减化手续,会员的会费每届四年合并一次缴纳。中间入会的会员,从实际入会的年度起至全届期满一次缴纳。

五、会员单位批准入会并缴清会费后,由本会发给会员证,即可享受会员的权利和各项服务。

无特殊理由不缴纳会费者,第一年暂缓予以会员资格确认,补缴后随即准予资格确认,恢复其权利并享受各项服务;连续二年不缴纳的,按《章程》规定以自动退会对待,并取消所任理事或常务理事资格。